第652章 瘸腿爱德华

司乡有些尴尬的说:“学文学的,只看过移民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款。”

爱德华又把信看了一遍,“中国人和美国人可以在美国合法结婚吗?”

“联邦层面,排华法案虽未明确规定不允许华人与美国人不能通婚,但是关于劳工性别限制,还有华人劳工在美国入籍方面有严格限制。”司乡说道,“在州际法律方面,绝大多数有明确条款规定白人不得与黑人通婚,也不认同美国人和亚裔通婚,而中部和南部也有些把华人亦归于蒙古人之列。”

见他没有说话,司乡则是继续说了,“司法实践上,如果一定要结,也许可以考虑去目前原住民最多的地方,例如阿拉斯加,那边的法律空白和边疆社会的多元性为跨族婚姻提供了有限空间。但是即便有可能,那可能性也是百不足一,而且一旦法律更新,也未必能被法律承认。”

“美国目前有公民与其他欧洲或美洲国家的人通婚,说明非华裔通婚还没有被严格禁止。”

“也有少量华人劳工与本地女性形成事实婚姻,虽然也没被法律允许,但没有遭到生命迫害。”

“还有迂回的办法,需要比较好的经济条件,去往第三国结婚,然后通过移民审查。”

“那日本人可以吗?”

司乡摇头:“亚裔都不行。”

听她说得上来一些,爱德华脸色好了点,但也只是一点。

“为什么想学法律?为了留在美国吗?”爱德华又问,“如果是为了这个,你学会了也很难在美国从事法律工作。”

司乡知道他说的是实话,“这个我知道,美国女律师的数量和男律师相比百不足一,就算成功获得律师执照也不一定能有地方肯接收女律师。”

“那为什么还学?”爱德华打量着她,“你学了这个,既不能利用它在美国获得工作,也不能作为留在美国的资本,它对你没有用。”

司乡:“我答应过一个人,在大学毕业之后为她打一场官司。”

“仅此而已?”

“也不全是,我觉得我的国家以后一定会走西方国家的路,那边的法律也一定会像美国一样慢慢改变,我以后可以回去那边做一些相关的事。”司乡尽量说得清楚一些,“我想中国以后也可以有女律师。”

爱德华又问:“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读法律学科?”

“不是不想啊,是女性求学本来就限制很多,而学科也多受限制。”司乡也说起自己的难处,“美国哪怕是高喊自由和平等的国家,但实际上性别之间距离完全平等还早。”

爱德华盯着她,在从她的话中判断些什么。

过了良久,爱德华才再次说话,“你什么时候毕业?”

“现在才大一。”司乡不太敢说,“还得四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