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7章 呈始皇陛下:西域岁报并请策

三、缴获清单:以半奉君,余充军实

西征所得,皆为大秦之物,臣已清点造册,今拟分半呈送咸阳,另半留西域充军饷、济新户:

- 粮草:粟米一百八十万石、稻二十万石、青稞十万石——拟送咸阳九十万石;

- 牲畜:马八万匹(汗血宝马两千匹)、牛二十万头、羊四十万只、骆驼八千峰——拟送咸阳马四万匹、牛十万头、羊二十万只;

- 财货:玉石三千斤、织锦五十匹、金银器百件、安息火油三百罐——拟送咸阳玉石千五百斤、织锦二十五匹;

- 工匠:铁匠五千、织匠八千、驯马师两千——拟送咸阳铁匠两千、织匠四千,助关中工坊;

- 土地:已丈量可耕之地两百万亩、牧场三百万亩——皆属大秦,臣已立界碑,待陛下派员勘定。

另,臣已备驼队百支、马车千辆,待陛下旨意,即刻押解贡品东行。

四、人口之策:通婚繁息,以固西疆

西域新俘三十一万,其中适龄女子十万余(多为楼兰、车师良家女),皆已编户,通秦语者过半。臣以为,西域地广人稀,老秦子弟戍边者不足,需以通婚繁息固根:

- 请陛下诏令关东诸郡:凡流民、无地者愿赴西域,不分秦楚齐赵,皆赐:

- 房三间(带暖炕)、田十亩、牛一头、羊两只;

- 粟米十石、钱五百(折秦半两);

- 免徭役三年,婚娶西域女子者,由官府赠彩礼(布十匹、酒两坛)。

- 鼓励生育:凡在西域生一子,赏银十两(折秦钱千文)、粟米五石;生三子者,赐田五亩、免役五年。

三城可容百万众,今已迁来秦地流民五万,若陛下再迁五十万,三年可满,十年则西域皆秦语、秦俗,再无叛乱之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