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墨捧着碗,吃得头也舍不得抬。
李忠也连连点头:“是啊,这东西看着土疙瘩似的,没想到这么入味,顶饱!”
兰香和红杏也忍不住低声聊着:
“面嘟嘟的,真好吃。”
“可不是,我从没吃过这样的味道。嗯,好吃。”
在主桌上,大老爷林正清起初还带着几分审视,小心地夹起一块土豆放入口中。
那软糯咸香的口感让他微微一怔,随即又连着吃了几口,脸上的神色从好奇变成了满意赞赏。
他放下筷子,看着碗里金黄的土豆块,郑重地对春芽说:“春芽,此物口感敦实,易于饱腹,且能与肉食同烹,增其风味。
若真能如你所说那般高产,这确是我大明百姓的福音!
你定要好好培育,大力推广,这或许就是将来万千黎民能赖以活命的根本!”
他的语气充满了肯定与期许。
春芽眼睛明亮,郑重点头。
公公激励的话给了春芽更多的坚定信心,推广红薯土豆势在必行!
到了晚上,厨房又按春芽的吩咐,用新收的红薯切块,和金黄小米一起熬粥。
雪白色的红薯块在金黄色米粥里若隐若现,熬煮后糖分析出,让整锅粥都带着一股清甜。
景衡喝了一口,只觉得米粥软糯,红薯甘甜粉糯,别有一番风味。
“这红薯粥倒是清爽可口。”
春芽笑着解释:“现在刚挖出来,水分还大了些,甜度不算最高。
放上一段时间,等它‘发发汗’,糖分凝实了,会更甜更面呢。”
林大太太尝了,已是十分满意:“现在就很好吃了,又甜又软和,我这牙口不好的人吃着正合适。”
她看着春芽,越看越是欣慰,这个媳妇,总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。
坐在一旁的景瑞,晚上这顿红薯粥显然更合他的口味。
他连吃了小半碗,眼中带着光,对春芽说道:“大嫂,这红薯粥清甜润口,用作早晚主食极好。
而且听您刚才说,它极其耐饿,若真能广泛种植,不知能解决多少贫苦人家青黄不接时的吃饭难题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