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人最近总是跑到他的酒吧来喝酒,每次刚来的时候都会特别嫌弃,一会儿嫌桌子脏,一会儿嫌杯子脏,一会儿又嫌劣质酒难喝。但无论她怎么嫌弃,却又会喝得烂醉才走。
阿不福斯才不管客人们怎么想呢,猪头酒吧就是这样的,脏、乱、差几乎是猪头酒吧的代名词,但他完全不用费心思打理卫生,依然会有络绎不绝的客人上门来。
因为会到猪头酒吧来的客人多数也都不是什么讲究人,黑巫师、走私犯、二道贩子、小偷、强盗,这里几乎是这些人的聚集地。
老板不管进门来的人是什么身份,只要能拿得出金加隆,他就会给你端上酒来。
不过这个客人有些特别,她还是头一个嫌弃他酒吧的人。要不是她拿得出金加隆,阿布福斯才懒得理她。至于她嘴里咒骂的人,他更是半点兴趣也没有。
所以,在这位奇怪的客人晃晃荡荡地出门,身后又跟了两个尾巴之后,阿不福斯连看都没多看一眼。
醉醺醺的乌姆里奇一边往霍格沃茨走,一边嘴里骂骂咧咧地诅咒个不停。
忽然,一阵风吹过,小路上的人不见了。
“呕……”晕头转向的乌姆里奇忍不住张嘴吐了出来。
“该死的,这女人怎么这么恶心。”一个男人跳着脚气急败坏地把被乌姆里奇吐了一身的袍子撤下来。
“别在意,你喝醉了也一样。正事要紧,让她清醒点儿。清水如泉。”另一个人不在意地说。
冷冽的水喷在乌姆里奇脸上,瞬间让她变成了落汤鸡。一阵寒风吹过,她打了个哆嗦,人也清醒了不少,至少对现在的情况有了一些认知。
“你,你们,你们是谁?”乌姆里奇哆嗦着问。“我,我可是魔法部的高级官员,你们胆,胆敢绑架我,魔法部不会放过你们的。”
“哈哈哈哈哈。”狂野的男声放肆地笑着,”魔法部?少拿魔法部吓唬我们,我们可不怕。”
说着,他伸出自己的胳膊,拉起袖子把胳膊怼到乌姆里奇眼前。
乌姆里奇挤了挤小蛤蟆眼,努力让自己看得更清楚些。
“啊!!!!!食死徒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