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年……?”林寻倒抽一口凉气,“她舔的谁啊?”
林肆把薯片放在桌子上,抽了一张纸擦擦手,有点想笑,“是你的老熟人了,你猜猜是谁。”
老熟人?
林寻脑子转了一圈。
能和林雾在十年前就认识的,大概率是个有钱人。
而他唯一认识的有钱人就是谢兴邦。
谢兴邦年龄对不上,所以只有他那个脑残儿子了。
林寻张开嘴,呆呆地问:“谢厌淮啊?”
林肆看着他的反应,有点愉快地笑起来,“对啊。”
林寻足足有十秒没说出来话,一脸震撼。
“你们咋不带着她去医院挂个眼科看看啊?”
林肆“啧”了一声,“你这话要是被以前的林雾听到,她能跟你急眼。”
林寻:“……”
难以想象。
实在是难以想象。
他摇头晃脑地感慨。
看来他这对哥姐,都是表面风光,内芯全是舔狗。
吃饭的时候,林雾总算舍得从阳台出来了。
她裹着一身寒气,喝了两口汤,正对面的林寻一直盯着她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