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年……?”林寻倒抽一口凉气,“她舔的谁啊?”

林肆把薯片放在桌子上,抽了一张纸擦擦手,有点想笑,“是你的老熟人了,你猜猜是谁。”

老熟人?

林寻脑子转了一圈。

能和林雾在十年前就认识的,大概率是个有钱人。

而他唯一认识的有钱人就是谢兴邦。

谢兴邦年龄对不上,所以只有他那个脑残儿子了。

林寻张开嘴,呆呆地问:“谢厌淮啊?”

林肆看着他的反应,有点愉快地笑起来,“对啊。”

林寻足足有十秒没说出来话,一脸震撼。

“你们咋不带着她去医院挂个眼科看看啊?”

林肆“啧”了一声,“你这话要是被以前的林雾听到,她能跟你急眼。”

林寻:“……”

难以想象。

实在是难以想象。

他摇头晃脑地感慨。

看来他这对哥姐,都是表面风光,内芯全是舔狗。

吃饭的时候,林雾总算舍得从阳台出来了。

她裹着一身寒气,喝了两口汤,正对面的林寻一直盯着她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