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6章 阴藉阳生

五个阴干(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)日主出生的命局中,若遇到阳干的长生之地(即寅、申、巳、亥这四个地支),不能仅用阴干自身的“阴生阴死”规律(即传统十二长生中阴干的长生、沐浴等状态)来论断。具体来说:

乙木:

若日主为乙木(阴木),遇到地支午(午为乙木的“长生”位,但午属火,木生火为泄气,故称“炭柴之木”,如同被火烤的木材),此时若没有亥水(亥为阳木甲的长生之地,水能生木)来滋养,则无法真正生发。

例如命局为“甲申(年柱)、庚午(月柱)、乙亥(日柱)、丙子(时柱)”,日柱亥水为甲木长生地,能生扶乙木,形成生机。

丁火:

若日主为丁火(阴火),遇到地支酉(酉为丁火的“长生”位,但酉属金,火克金为耗气,故称“石精之火”,如同矿石中隐含的火,光芒被压制),此时若没有寅木(寅为阳火丙的长生之地,木能生火)来助燃,则无法重焕光明。

例如命局为“戊子(年柱)、甲寅(月柱)、丁酉(日柱)、甲辰(时柱)”,月柱寅木为丙火长生地,能生扶丁火,使其明亮。

己土:

若日主为己土(阴土),遇到地支卯(卯为己土的“长生”位,但卯属木,木克土为受克,故称“粪壤之土”,如同被木压制的腐土,难以孕育万物),此时若没有申金(申为阳土戊的长生之地,金能泄土气、生水气,使土性流通)来疏导,则无法生长万物。

例如命局为“辛亥(年柱)、庚子(月柱)、己卯(日柱)、壬申(时柱)”,时柱申金为戊土长生地,能生扶己土,使其具备生化之力。

辛金:

若日主为辛金(阴金),遇到地支子(子为辛金的“长生”位,但子属水,金生水为泄气,故称“流沙之金”,如同散落在水中的沙金,能量涣散),此时若没有巳火(巳为阳金庚的长生之地,火能炼金,使其凝聚)来锻造,则无法聚气成器。

例如命局为“己巳(年柱)、辛未(月柱)、辛亥(日柱)、戊子(时柱)”,年柱巳火为庚金长生地,能生扶辛金,使其坚韧。

癸水:

若日主为癸水(阴水),遇到地支卯(卯为癸水的“长生”位,但卯属木,水生木为泄气,故称“脂膏之水”,如同油脂般凝结的水,流动性差),此时若没有申金(申为阳水壬的长生之地,金能生水,增强水势)来助旺,则会凝结停滞。

例如命局为“壬寅(年柱)、戊申(月柱)、癸卯(日柱)、癸巳(时柱)”,月柱申金为壬水长生地,能生扶癸水,使其畅通流动。

《独步》一书中说:“寅、申、巳、亥这四个地支,是阳干的‘四生之局’(即阳干甲、丙、庚、壬分别长生于寅、巳、申、亥)。”

这就是古人为何只重点讨论这四个长生之地的原因。

若命局符合“阴藉阳生”的格局,且年柱地支能通月令之气(即年支与月令五行相生相助,增强格局力量),则为大贵之命。

最忌讳的是官星与煞星(正官、七杀)混杂出现(即四柱中同时出现正官和七杀,且无合化或制伏),这种情况会导致命主贫苦困顿。

有诗总结道:“五个阴干日主出生的人,最喜欢得到阳干长生之地的生气扶持;若年柱地支恰好是对应的阳长生之地(如乙木见亥、丁火见寅等),则福气最为亨通。若月令之气能与阳长生之地相通(即月令五行生扶阳长生,或阳长生透干通根),必定能成就大贵之命;唯一需要忌讳的是官星与煞星混杂,否则会导致孤独贫困。”

1. 文中“阴生阴死”指传统命理中五阴干的十二长生状态(如乙木长生在午、丁火长生在酉等),但阴干在此类“长生”位实际多为泄气或受克,需借阳干长生之地(寅申巳亥)的生扶才能真正生效。

2. 每个例子中的“得亥生”“得寅生”等,均指阴干通过阳干的长生地支获得能量,形成“阴阳相济”的格局。

3. 诗句中的“年支福最亨”强调年柱为阳长生之地对格局的重要性,因年柱为命局根基,能增强整体气脉流通。

4. “官煞混杂”指八字中同时出现正官(克身之物,需温和制约)与七杀(暴烈克身之物,需制伏)且无合化,会导致五行失衡,故主贫苦。

总结:本章节主要讲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