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:某命局为“己巳、丙寅、辛丑、戊子”,辛金日主以丙火为七杀,月干透寅木正印。
丙火七杀被寅木印星转化,形成“杀印相生”,命主虽早年艰辛,但中年后仕途显达。
2. 伤官用财星通关
理论依据:伤官克官为凶,但财星可泄伤官之气而生官星,化解“伤官见官”的矛盾。
例如,伤官旺而官星弱时,若有财星介入,伤官生财、财生官,形成流通之势。
案例:某命局为“甲午、丁丑、庚申、己卯”,庚金日主以甲木为偏财,丁火伤官透干。
丁火伤官生甲木财星,财星再生官星(未明透),命主虽早年学业波折,但经商后财富丰隆。
3. 比肩夺财而食神制劫
理论依据:比肩夺财为忌,但食神可制比肩而护财星。
例如,财星弱而比肩强时,若有食神透出,比肩生食神、食神生财,形成“劫财为源,食神为用”的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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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某命局为“甲寅、丙寅、戊戌、庚申”,戊土日主以甲木为七杀,寅木比肩旺。
时柱庚申食神制比肩,七杀被食神转化为贵气,命主虽出身贫寒,但凭借技艺成名。
三、关键条件与制约因素
1. 五行力量的动态平衡
核心原则:凶神的转化需满足“制化得力”。
例如,七杀用印需印星强旺且无财星破印;伤官用财需财星得令且无比劫夺财。
反例:某命局为“壬辰、壬子、甲寅、戊辰”,甲木日主以庚金为七杀,时柱戊土财星破印(壬水为印),导致七杀无制,命主一生奔波劳苦。
2. 大运流年的时空配合
理论依据:原局的凶神需在特定大运中被制化。例如,七杀用印需行印运,伤官用财需行财运。
案例:某命局为“乙未、庚辰、丙寅、戊戌”,丙火日主以庚金为偏财,辰土食神被乙木印星克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