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0章 生死相聚

一、阳死阴生的典型干支组合

以下干支配对体现“阳干在此地支为‘生’,阴干在此地支为‘死’”的相反状态(或反之),如同“甘苦共存”:

1. 庚金与辛金在巳火:

庚辰(阳金):庚金在巳火为“长生”(庚金长生位在巳),象征阳干得生。

辛巳(阴金):辛金在巳火为“死地”(辛金死地在巳),象征阴干受克,二者同支而生死相反。

2. 甲木与乙木在亥水:

甲戌(阳木):甲木在亥水为“长生”(甲木长生位在亥)。

乙亥(阴木):乙木在亥水为“死地”(乙木死地在亥),阳生阴死,共处一支。

3. 壬水与癸水在卯木:

壬寅(阳水):壬水在卯木为“死地”(壬水死地在卯)。

癸卯(阴水):癸水在卯木为“长生”(癸水长生位在卯),此为“阳死阴生”的反向案例(阳干死、阴干生)。

4. 丙火与丁火在酉金:

丙申(阳火):丙火在酉金为“死地”(丙火死地在酉)。

丁酉(阴火):丁火在酉金为“长生”(丁火长生位在酉),阴阳干生死状态互换。

二、阴阳干支的生死对立原理

1. 十二长生的阴阳分野:

阳干“长生”之处,恰为阴干“死地”;阳干“死地”之处,恰为阴干“长生”。

例如:

庚金(阳金)长生在巳→辛金(阴金)死在巳。

甲木(阳木)长生在亥→乙木(阴木)死在亥。

壬水(阳水)死在卯→癸水(阴水)长生在卯。

丙火(阳水)死在酉→丁火(阴火)长生在酉。

这种“阴阳相反而不相离”的关系,象征五行气脉的“对立统一”,如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。

2. “甘苦同受”的象征意义:

同一地支中,阳干得生(甘)则阴干受克(苦),阳干受克(苦)则阴干得生(甘),如同“同处一境而命运相反”,体现命理中“阴阳互根又互克”的辩证关系。

三、特殊规则与例外情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