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伤夫克子者,乃夫星干支失位,生月失时,柱中又逢冲克,时支亦不生扶,兼且印绶重逢,盗夫之气,克子之甚,夫、子不能旺,反绝于时是也。
译文:
所谓伤夫克子的命局,是指夫星在天干地支中位置不当,出生月份不符合夫星旺相的时机,四柱中又遭遇冲克,时支也无法生助夫星。
同时印星重重叠叠,耗泄夫星的元气,对子星的克制尤为严重,导致夫星和子星都无法旺盛,反而在时柱上陷入绝地。
注解:
1. 夫星干支失位:夫星所在的天干地支不符合命理格局要求。
2. 印绶重逢:印星(生扶日主的五行)过多出现,此处指水(印星)对金(夫星)的盗泄。
3. 盗夫之气:印星(水)盗泄夫星(金)的元气(金生水)。
4. 反绝于时:夫星和子星在时柱处于绝地状态。
原文:
如一命:丙子、庚子、乙亥、丙子,乙木以庚金为夫星,十一月金寒水冷,又金死子地,支亥子水盗金气尽,柱无土生助,伤官太多,故伤其夫。
译文:
举个命例:某女性八字为丙子、庚子、乙亥、丙子。
日主乙木以庚金为夫星,十一月水旺金寒,庚金在子位处于死地。
地支亥子水连续盗泄金气,四柱中没有土来生助金,伤官星(丙火)过多,因此导致夫星受损。
注解:
1. 金死子地:庚金在十二长生中,子位是死地。
2. 伤官太多:天干丙火透出,地支子水藏癸水,丙火伤官透出天干。
3. 伤官克官:丙火(伤官)克制庚金(官星)。
4. 水盗金气:庚金生水(金生水),导致金气耗泄。
原文:
乙木以丙火为子,引至子时,乃水旺火灭之地,虽年时干二火,被群水相克,夫、子皆亡,故曰伤夫克子。余仿此推。
译文:
乙木以丙火为子星,引到时柱子时,子属水旺之地,水旺火灭。
虽然年干和时干有丙火透出,但被满局水势克制,导致夫星和子星都被克尽,因此称为伤夫克子。
其余命例可依照此理推断。
注解:
1. 水旺火灭:子属水,丙火在子位处于胎地(十二长生最弱阶段)。
2. 群水相克:地支亥子水三会水局,天干癸水透出。
3. 夫星庚金:被丙火(伤官)和地支水盗泄。
4. 子星丙火:被地支水克,天干丙火无根虚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