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夫正偏自处者何也?乃夫妇相合,复遇比肩分争,如一位夫星有两位妻星相合,谓之争合。若本身自旺,彼身值衰,四柱不冲,则我正而彼为偏。
若彼旺我衰,四柱冲我,则彼为正而我为偏矣。盖我生旺有气,则夫从我为正,我身衰而别位旺,则夫从别位,我反为偏,谓之彼旺争去我夫,我只得为偏。或自旺太过,柱无夫星者亦为偏,或官煞混杂,或伤官太重,亦为偏,更淫滥。
译文:
所谓正偏自处的命理格局是指什么呢?
当夫星与日主相合时,若又逢比肩星争合,如同一位丈夫被两位妻子争夺,这就是争合现象。
若日主自身强旺,对方衰弱,且四柱无冲克,则我为正室而对方为偏房。
反之若对方强旺而我衰弱,四柱又冲克我,则对方为正室而我为偏房。
因为当我生旺有气时,夫星自然以我为正;若我衰弱而其他干支强旺,夫星就会投向他处,我反而沦为偏房,这就是彼旺争夫的情形。
此外,若日主过旺而四柱无夫星,或官杀混杂、伤官过重,也会导致偏房命局,甚至有淫乱之虞。
注解:
1. 争合:命理中天干五合出现多位相合的情况(如丙辛合,若丙火出现两次则形成争合)。
2. 自旺:日主在地支有本气强根(如辛金坐酉金)。
3. 官煞混杂:正官与七杀同时透出天干。
4. 伤官太重:伤官星过多导致克制夫星。
5. 淫滥:传统命理对女性婚姻不顺的极端评价,现代需客观看待。
原文:
如一命:壬子、丙午、辛酉、辛卯,辛用丙为夫星,我坐酉支,专禄自旺,虽时引辛卯之金,彼却无力,故我为正而彼为偏,此为二女争夫,正、偏自处。
译文:
举个命例:壬子、丙午、辛酉、辛卯。
辛金以丙火为夫星,日主辛金坐酉金专禄自旺,虽时柱辛卯透出辛金比肩,但卯木为辛金绝地,比肩无力争合。
因此丙火夫星仍以辛酉日柱为正,辛卯时柱为偏,形成二女争夫的正偏自处格局。
注解:
1. 专禄自旺:辛酉日柱,辛金坐酉金帝旺之地。
2. 时引辛卯:时柱辛卯,辛金透出但坐卯木绝地。
3. 二女争夫:天干丙火与两个辛金(日柱辛酉、时柱辛卯)形成争合。
4. 正偏自处:辛酉日柱因自身强旺成为正室,辛卯时柱为偏房。
原文:
又:癸未、壬戌、癸巳、壬子,癸用土为夫,癸巳水弱,壬子水旺,弱不能胜旺,被壬水争去戊土正夫,乃彼胜我衰,我只得为偏。但壬水重而太泛,又带桃花,不能自处。
译文:
另一命例:癸未、壬戌、癸巳、壬子。
癸水以戊土为夫星,日主癸巳水弱,壬子水强旺,弱不敌强,戊土正夫被壬水劫财争夺而去。
此为对方强旺而我衰弱,我只能沦为偏房。
但壬水过旺泛滥,又带桃花煞,预示命主难以安分守己。
注解:
1. 壬水争夫:壬水劫财透出,戊土正官被壬水克合。
2. 桃花煞:地支子水为癸水的咸池桃花。
3. 不能自处:传统命理认为劫财旺带桃花易有感情纠葛。
4. 土为夫星:戊己土为癸水的正官星。
原文:
余仿此推。
译文:
其余类似命局可依此理推断。
注解:
命理分析需综合考量:
1. 日主与夫星的力量对比。
2. 争合的具体形式。
3. 刑冲合会的影响。
4. 神煞的辅助作用。
5. 行运的吉凶变化。
原文:
论曰:凡观阴命,先推夫、子兴衰,欲究荣枯,次辨日时轻重。官为夫,财为父,财旺夫荣,食为子,印为母,印盛子衰。日干不宜太旺,月气务禀中和。
日主旺相,夺夫权而孤苦,月令休囚,安本分而持家。官星得地,夫主荣华,伤官无克,子当贵显。有官而不可见煞,有煞而不可逢官,设使官煞混杂,为人安得祯祥?
官星无克值二德,可两国之封,七煞有制遇三奇,为一品之贵。喜食神而制煞生财,恶伤官而克夫盗气。贪财坏印,岂是良人?
用煞逢官,非为节妇。孤贫下贱,盖因子死休囚,富贵峥嵘,只为夫兴子旺。官太旺,公寿难延,财重叠,婆年早丧。身居旺地,虽富足夫、子刑伤,日值衰乡,纵贫寒夫、子完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