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 欲要结案

下官未能察觉此等伪装,确有失察之责。”

他先以退为进,将“构陷”重罪轻描淡写为“失察”,随即话锋一转:

“然而,此证据仅能证明有歹人作恶。

至于歹人是谁,是流寇、仇家还是他人,皆无线索。

莫非仅凭这几缕布丝,就要指认一位朝廷命官吗?”

他将“朝廷命官”四字咬得极重,目光扫过陈飞,带着挑衅。

陈飞神色不变,转向唐知县:“李县丞所言不无道理。

现有证据只能证明何家被谋杀,并洗刷了暖炉的污名。

至于真凶,仍需详查,此案目前已可证明与我陈家工坊无关。”

陈飞此言一出,堂下已有性急的百姓高声喊道:

“陈公子!照这么说,何家五口就白死了?真凶就逍遥法外了?”

李县丞的嘴角更是难以抑制地微微勾起,露出一丝胜利在望的冷笑。

他心道:黄口小儿,终究知道进退!没有铁证,你能奈我何?

然而陈飞接下来的话,让他的笑容瞬间僵住。

“不过,”陈飞声音平稳却有力,

“李县丞查案粗疏,险些酿成冤案,致使真凶逍遥,此为失职之一;

在无实证情况下倾向性断案,几乎令无辜者蒙冤,此为失职之二。

以上两点,众目睽睽。李县丞玩忽职守、草菅人命之过,是否该有个说法?”

小主,

这一下,将矛头从难以证实的“谋杀主使”,转向了证据确凿的“渎职失察”。

唐知县面沉如水,惊堂木重重拍下:“李县丞!

尔身为朝廷命官,一不细查现场,二不推究情理,三则急于结案,险些酿成冤狱!”

他稍作停顿,让这番话的重量充分压在每个人心头,也压在李县丞身上。

“……《大乾律·吏律》……故失入人罪者,皆以渎职……尔之失察,已触律法!

《刑律·断狱》有云,‘凡官司决罚不如法,因而致死人者,杖一百,罢职不叙’。

尔虽未直接致死,然草菅人命之心,几致无辜蒙冤,商家受谤,其行径与‘不如法’何异?”

他声音陡然提高:“本官裁定:

即刻将李县丞革去官职,摘去乌纱,押入大牢候审!待具文上奏后,依律发配边陲!”

“革职查办”四字如惊雷炸响。

李县丞浑身猛地一颤,仿佛被抽走了脊梁骨,踉跄一步,险些瘫软在地。

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,比堂外的积雪还要苍白。

那先前强装出的镇定与倨傲,此刻已粉碎殆尽,

只剩下官场梦碎、前途尽毁的巨大恐惧与绝望。

“大人!唐大人!”

他再也顾不得官威体面,声音凄厉,带着哭腔,“下官……

卑职知错了!是一时糊涂,办案不力,求大人看在同僚之谊,网开一面啊!”

他试图挣扎,却被两名如狼似虎的衙役一左一右架住了胳膊.

那身象征权力的官袍此刻显得无比讽刺。

头顶的乌纱帽被毫不留情地取下,露出散乱的发髻。

就在衙役要将他拖下时,陈飞忽然开口:“大人且慢。”

他拱手道:“若就此将李大人革职查办,此案便成无头公案。

何家五口惨死,真凶逍遥法外,恐难告慰亡魂。

学生斗胆建言,不如让李大人戴罪立功,主办此案,限期擒凶。

若能成功,或可折抵部分罪责。”

陈飞此言一出,众人神色各异。

唐知县捻须沉吟,此法既能推动案情,又显官府仁政,

更将追凶的压力彻底钉死在李县丞身上。

百姓们虽觉不够解气,但想到能为何家报仇,也纷纷安静下来,等待县尊决断。

而李县丞,在短暂的错愕后,眼中猛地爆发出求生的光芒。

他比谁都清楚,发配边陲九死一生,

留在本地,哪怕沦为布衣,也尚有一线生机,甚至……东山再起的可能。

他立刻挣扎着面向唐知县,以头触地,再无半分倨傲:

“罪官……罪官愿领此命!

恳请大人给罪官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,必当竭尽全力,侦破此案!”

他低下头,掩去眸中一闪而过的复杂神色——

有劫后余生的庆幸,有对陈飞“施恩”的屈辱,更有一种毒蛇蛰伏般的隐忍。

只要人还在镇北县,这场较量,就远未结束。

唐知县见状,惊堂木重重一拍:

“准!便依陈飞所请。李县丞……不,李贽,

本官暂革你县丞之职,命你以白身总揽此案侦缉,限期三日!

若能将功折罪,便免你发配之刑;若再懈怠无能,两罪并罚,决不姑息!”

“罪民……李贽,领命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