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立诚再次扮演平衡角色:“大幅提高额度是必要的,但也要考虑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。是否可以设置梯度?比如,对于恶意侵权、重复侵权,适用高额赔偿甚至惩罚性赔偿;对于一般过失侵权,适用较低的赔偿标准?或者,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设定得更严格一些,比如要求‘故意’且‘情节严重’。”
林万骁沉思片刻。他想起基层调解时那个无奈的设计师,也想起平台上无数挣扎求生的小商家。“确立惩罚性赔偿原则,对故意侵权、情节严重者适用。”他做出决断,“但具体倍数和适用条件要严格限定,避免误伤。同时,法定赔偿上限要提高,设置一个合理的、有威慑力的数额,比如 (如200万) ,并明确法官在裁定赔偿额时,可以参考权利人的实际损失、侵权人的违法所得、版权交易费用等多种因素,使赔偿更加合理、精准。”
又是一个艰难的平衡。孙明远笔下飞快,记录着局长的定调。
会议从上午持续到下午,又挑灯夜战到晚上。一个个争议点被提出、辩论、权衡、拍板:
· 关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透明度和监管;
· 关于避风港原则通知-删除的具体时限和效力;
· 关于职务作品、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界定;
· 关于新技术背景下,人工智能生成物、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保护;
· ……
林万骁既要把握修法的宏观方向和原则底线,又要对具体条款的字斟句酌保持敏锐。他时而倾听,时而发问,时而引导,时而果断拍板。他必须确保这份草案,既能有效回应现实挑战,保护创新活力,又能具备法律应有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,还要能在更高层面的审议中顺利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