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时间,弹指即过。

瑞王府的宴会,并未如耶律休想象中那般金碧辉煌,铺张奢靡。没有黄金铸就的餐具,也没有价值连城的夜明珠照明。

一切都显得简洁而实用,却又在细节处透着一种令人心悸的底蕴。

脚下的地板由一种不知名的木材铺就,打磨得光可鉴人,行走其上,悄无声息。支撑大厅的梁柱,是未经繁复雕琢的整根巨木,只刷了一层桐油,散发着沉稳的木香。

宴席是分餐制,每人一张小几,上面摆放的菜肴并不多,却样样精致。一碗金黄的小米粥,一盘清炒的翠绿蔬菜,一小碟酱色的肉块,还有两个蒸得白白胖胖、散发着甜香的……红薯。

耶律休坐立不安,他感觉自己不是来赴宴的,而是来上刑场的。身边的每一位泰昌官员,都像是一头蛰伏的猛兽。

那个干瘦得像猴儿一样的老头,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,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,正是传说中的毒士贾诩。

他对面那个腰杆笔直,面容方正的中年人,目光沉稳,气度俨然,一看便是执掌内政的荀彧。

更别提那个胖得像个肉球,却偏偏穿着一身锦绣绸缎,手指上戴着好几个金戒指的家伙,正拿着一双银筷子,对着桌上的菜肴比比划划,嘴里小声嘀咕着什么“成本核算”。

而主位上的瑞王朱平安,今日只穿了一身玄色的常服,神情淡然,仿佛只是请朋友来吃一顿家常便饭。

相比之下,赵清晏显得镇定许多。她端坐在席间,仪态端庄,细细打量着周围的一切。她注意到,就连端上菜肴的侍女,脚步都轻健有力,眼神中没有丝毫卑微,只有一种训练有素的干练。

“公主远道而来,一路辛苦。”朱平安举起手中的酒杯,杯中并非烈酒,而是泛着琥珀色的果酿,“景昌地处偏僻,无甚佳肴,只有些自家田里种出来的粗鄙之物,聊表心意,还望公主与正使不要嫌弃。”

这话听在耶律休耳朵里,每个字都像是在抽他的脸。

亩产四千斤的“粗鄙之物”?

让民夫顿顿吃肉的“聊表心意”?

赵清晏端起酒杯,隔空一敬:“瑞王殿下过谦了。能让万民饱腹之物,便是世间至味。清晏在鸿煊,也时常听闻殿下之名,今日一见,方知殿下胸怀天下,非凡人可比。”

两人你来我往,言语间客气又疏离,仿佛前几日的剑拔弩张从未发生过。

几杯果酒下肚,那个叫沈万三的胖子忽然一拍大腿,满脸愁容地站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