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疾病先知五脏六腑所属干支(二)

原文:

又云:“心受病,口不能言,肝受病,目不能视,脾受病,口不能食,肺受病,鼻不能嗅,肾受病,耳不能听。各从所主,以证虚实。金鬼不宜针刺,火鬼切忌艾伤,土不用丸木,须忌散金为福,西地求医,木来生东方用药。水绝须当针刺,药宜金石回生。土弱欲得火炙,寻医徵姓无厄。火鬼煎剂能治,水鬼丸散偏宜。噫!人病百端,理无二焉,望闻问切,乃医家之妙用,生克制化,为术士之元微。若能参究根源标本,不离斯法。”

译文:

又说:“心患病口不能言,肝患病目不能视,脾患病口不能食,肺患病鼻不能嗅,肾患病耳不能听。各依脏腑所主辨证虚实。金邪为病不宜针刺,火邪为病切忌艾灸,土邪为病不用丸药,木邪为病须忌散剂,金邪宜向西求医,木邪宜从东方用药。水亏须针刺,宜用金石药;土弱宜火灸,寻医问姓可免灾。火邪宜汤药,水邪宜丸散。唉!人病虽百端,病理无二,望闻问切是医家妙用,五行生克制化为术士玄机,参究病之根源标本,不离此道。”

解析:

此段结合脏腑开窍与五行治法,心开窍于舌、肝开窍于目,故脏腑病变反映于孔窍。

治疗遵循五行属性:金性收敛忌针刺,火性炎上忌艾灸,土主运化忌丸药。

用药方位依五行(金西木东),药具五行属性(金石属金)。

强调辨证求因,将五行生克制化贯穿诊疗,体现中医天人相应以行论治的整体观。

原文:

论曰:康泰生于和合,疾病起于刑伤。究五行衰旺之理,推百病表里之详。内应五脏,外属四肢。

且如:木气休囚,两鬓消疏而不发,火临死绝,双瞳昏暗而无光。火中隐土少水制,则心神恍惚,木下藏金无火救,而腿足损伤。

译文:

论说:安康源于五行和合,疾病起于五行刑克。深究五行衰旺之理,可推求百病表里详情。内与五脏相应,外与四肢相连。

例如:木气衰微,则两鬓稀疏脱发;火气临死绝,则双目昏暗无光。火中藏土而少水制约,必心神恍惚;木下藏金而无火救助,必腿足损伤。

解析:

此段为五行致病总论,核心术语“和合”与“刑伤”指五行平衡与失衡状态。

“木气休囚”等句以五行衰旺推断外在病症,如木衰致脱发,火绝致目盲。

原文:

甲乙兑生逢壬癸,醉乡而死,丙丁坎育遇庚辛,沟港而亡。

水盛木浮,多生泄痢,土重金埋,常病气高。

诸风掉眩,乙木旺而辛金衰,疼痒疮疡,丁火盛而癸水弱。

痞塞肿满,只因己土太过,愤郁病痿,盖为辛金不及。

耳目聪明癸水旺,寒邪拘缩肾经虚。

甲乙能伤戊己,无救而缺唇,丙丁善克庚辛,少制而喑哑。

火中有土,项生凛疠之灾,水中有土,腹患蛊肿之病。

用神受制而被刑,亡于棒杖,上下逢鬼而无救,死作悬梁。

四柱重冲多凶而他乡丧体,五行衰败不足而瘟疫亡身。

水败腰驼,莫用轩岐之法,金刑龟背,安施卢扁之方。

庚辛气秀西方,见木而亡于兵刃,甲乙败绝坤南,无水而骨肉飞飏。

辛巳、丙申遇刑,臂虚而人生六指,己卯、戊寅逢敌,胃弱而常病疮疽。

乙未、甲午逢金,人多鳖头,癸卯、己丑相刑,病生腰膝。

甲申、乙酉,幼年多病肝经,辛卯、庚寅,晚年劳伤筋骨。

丙火上炎,丈夫每忌于身心,丁火下湿,女人虚痨而血产。

金土临寅卯,病肺喘脾寒。

戊己值败火,患脾困宿块。

庚辛见火相刑,女人须忧白带。

丙丁俱向离方,妇人切忌血崩。

羊刃则砭肱而炙股,悬针则刺面以文身。

日时衰败,大患难瘳,干支刑害,小疾不疗。

气相得而安和,气相逆而灾殄。

病症不离于六脉,死生难越乎五行。

细究兴衰,万不失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