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寿夭(一)

译文:

《玉门关集》说:“寿以生月定,生月干支纳音旺,且五音相生不逆日时胎元,得数无刑克者上寿。”

《玉霄宝鉴》言“夭寿朝元”:纳音死绝处,真五行与纳音比合且居生旺位。

如乙酉纳音水败,若得辛亥(纳音金生水)、丙申(真水长生申),主高寿。

乙亥得癸亥(水生木)、戊寅(木生火)亦然。

注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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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五音相生:纳音五行相生。

2. 真五行:地支本气五行。

原文:

子平以印绶重逢者寿,八字停均者寿,六格犯憎嫌者不寿。余验人命,信然。

译文:

子平法认为印绶重叠、八字平衡者寿长,六格犯忌者不寿。余验证人命,果然如此。

注解:

1. 六格犯憎嫌:如伤官见官等格局冲突。

原文:

《珞琭子》云:“若乃身旺鬼绝,虽破命而长年。鬼旺身衰逢建命,而夭寿。就中裸形夹煞,魄散酆都,所犯有伤,魂归岱府。”

译文:

《珞琭子》说:“身旺官鬼绝,虽破命亦长寿。官鬼旺身衰逢建命,主夭寿。若带裸形煞、夹煞,必魂散地狱,所犯有伤则魂归地府。”

注解:

1. 建命:建禄之命。

2. 裸形煞:凶煞名。

原文:

《壶中子》云:“死绝依前生旺命,曰返魂。乃死而复生,绝而复旺于本命之位。丘墓坐于本命,其名绝体。”墓处为丘,丘处与本命同一方。

译文:

《壶中子》说:“死绝处依前生旺命,称返魂。即死而复生,绝而复旺于本命位。丘墓在本命位,名绝体。”

墓为丘,与本命同方位。

注解:

1. 返魂:五行死绝后复归生旺。

原文:

又云:“寿处伤残本命,必逢三合。”如本命金而逢巳酉丑之类。

译文:

又说:“寿处伤残本命,必逢三合局。”

如本命属金逢巳酉丑三合。

注解:

1. 三合:三合局(如金局巳酉丑)。

原文:

《壶中子》云:“颜回夭折,只因四大空亡。”甲子、甲午旬命无水,甲申、甲寅旬命无金,若只见两重,流年大运遇一重圆之亦是。

译文:

《壶中子》说:“颜回夭折因四大空亡。”

甲子、甲午旬无水,甲申、甲寅旬无金,若原局两重空亡,流年大运填实则应凶。

注解:

1. 四大空亡:六甲空亡中五行缺失。

原文:

沈芝云:“建命须知寿延长。如丑人见子,子人见丑之类,如遇滋助无克,多长寿。”

译文:

沈芝云说:“建命者寿长。如丑人见子、子人见丑,若得滋助无克,多长寿。”

注解:

1. 建命:日干临月建。

原文:

李虚中云:“凡命带长生多者,定有寿。须本家纳音旺者,谓之长生,见克制则夭。凡禄马、贵人往来在生旺之地兼原本无字死绝之气者,虽早发亦早死。然须在乘旺之地方为福,余且徒然。若时得力,则晚发而寿长。”

译文:

李虚中说:“命带长生多者寿长,须本家纳音旺,否则受克夭。禄马贵人在生旺地且原局无死绝之气者,虽早发亦早夭。乘旺方为福,余则徒然。时柱得力则晚发寿长。”

注解:

1. 本家纳音:本命纳音五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