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嫁不定(八)

原文:

煞星独印格中清,身主清高富贵成。不有官星来混格,号封恭淑重呼名。

女命,煞印最吉。如上,己卯、己未、癸丑、乙丑、乙酉、癸未、辛未、甲申、庚寅、戊寅、壬戌、壬辰、丙寅等日,不宜再混夫星为贵。

译文:

煞星与印星清纯无杂,主清高富贵。若不混官星,可获封号美名远扬。

女命以煞印相生为最吉格局。如己卯、己未等日柱,不宜再混夫星方显尊贵。

注解:

1. 煞印相生:传统视为贵格,体现刚柔相济的命理理想。

2. 封号文化:反映古代女性通过命理获得社会荣誉的途径。

原文:

五阴妇女要身衰,若遇刚强灾病来。岁运再行身旺地,花前风雨恨相摧。

五阴日宜弱,强多生灾。行建禄会旺地,柱无官煞,伤夫害子。

译文:

五阴日干的女性宜身弱,若身强则多灾病。

若岁运再行身旺之地,主夫妻离散、子女受害。

注解:

1. 阴阳属性:五阴日(乙丁己辛癸)主柔顺,强旺则违背。

2. 性别规范:将命理与性别角色绑定,强化女性柔弱顺从的社会要求。

原文:

孤鸾日犯本无儿,一见官星得子奇。运遇旺乡多姊妹,临风惆怅绿楼时。

孤鸾日,柱中若见官星,反得其子,阴日更好,不可混以无儿断之。运行身旺及比肩争夺,真孤鸾。

译文:

孤鸾日(如乙巳、丁巳等)本主无子,若见官星反能得子,阴日干更佳。

行身旺及比肩运,方为真孤鸾。

注解:

1. 孤鸾悖论:孤鸾本主孤寡,遇官星反得子,体现命理的辩证性。

2. 性别差异:阴日干见官星更吉,反映古代对女性柔能克刚的认知。

原文:

夫星得地子多余,姊妹交加反是虚。财旺更逢儿位吉,伤官相见又如初。

妇人以夫为主,夫星得时,必多子息。若见比肩分夺,反孤无子。故又喜财生之。再见伤官,又作初论。

译文:

夫星得地主子女众多,若遇比肩争夫则反无子。

财旺生官主吉,再见伤官则恢复无子论断。

注解:

1. 夫星核心:强调丈夫对女性命运的决定性作用,体现夫为妻纲的伦理观。

2. 伤官矛盾:伤官本克官星,但此处需结合全局判断,反映命理的复杂性。

原文:

一位夫星娣妹多,伤官岁运便难过。纵遇有夫也伤克,寒衾独枕奈如何。

官星只一位,是怕比肩分夺,况岁运又逢伤官,其害夫也必矣。若原是伤官格,柱中不见官,无害。怕行运见官,战斗仇伤,克夫无疑。

译文:

官星独一位而比肩众多,遇伤官岁运必克夫。

纵使有夫也被伤克,独守空闺无可奈何。

若原局为伤官格不见官星,反无大碍。最怕行运见官,引发冲克,克夫无疑。

注解:

1. 官星保护:强调官星唯一性的重要性,体现古代一夫一妻制下的女性地位。

2. 伤官禁忌:揭示伤官在不同格局中的吉凶变化,体现命理的灵活性。

原文:

格用伤官亦两猜,若逢食旺益夫财。财星旺处生官旺,无食无财印喜来。

伤官得时者,无害。但怕旺印破用。食神为用得时,尤奇。却宜见印,但不宜印多,惟中则吉。一命:癸未、乙卯、庚子、庚辰,伤官用财,嫁贵夫受封,一子。

译文:

伤官格需谨慎判断,若食神旺相则利夫财。

财旺生官主吉,若无食财则喜印星。

伤官格若食神得时尤佳,但忌印多。

例如癸未年乙卯月庚子日庚辰时,伤官用财,嫁贵夫受封,生一子。

注解:

1. 伤官辩证:伤官本克官,但得食神通关反吉,体现原理。

2. 命例示范:展示伤官格的实际应用,强调财星的关键作用。

原文:

妇人格局要清和。夫气休囚困苦多,运逢财官重旺相,着罗衣锦笑呵呵。

假如辛日生子酉月,干头虚见丙火,虽官无用,主巧而贫。再辛壬互见,克夫。若得行煞官及财运,生起火木,则吉。余照此。

译文:

女性格局宜清纯平和。

夫星休囚主困苦,行财官旺运则荣华富贵。